公民因私事出國的事由主要有定居、探親、訪友、留學、就業、旅游和從事商務等。事由不同,需要的證明材料也就不同。
出國定居:申請出國定居,必須提交前往國家的政府主管機關或者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定居許可證明,也可以提交擬定居地親友同意前往定居的邀請信和親友在該國定居的證明。
出國探親、訪友:申請探親、訪友,必須提交國外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前往國家的居住證明。邀請信,是指正式邀請信或者有邀請內容的普通信件.
出國留學:申請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接受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一般不需要提交經濟擔保證明。通過合法中介機構辦理的,需要提交“入學通知書”或者中介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書”。申請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提交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出具的“具有大專和大專以上學歷人員自費留學資格審核證明”。
軍隊系統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可以免交上述證明,但是必須提交全軍出國留學辦公室出具的證明。申請出國學習宗教課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學習)的,還需要提交市級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證明。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必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請護照登記表”(JW--108表)。
出國就業:個人出國就業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交有關證明。個人應聘就業必須提交前往國的聘請、聘用單位或者雇主雇傭、聘用的證明。通過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必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外派勞務出國報批表”和外派單位與外派人員簽訂的合同副本。通過具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出國就業的,必須提交經該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雇主簽訂的合同。
出國旅游:個人出國旅游,必須提交旅行所需的不低于4000美元等值的國際流通貨幣外匯費用證明。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出國旅行團,應先到經國家旅游局或者北京市旅游局特許經營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游業務的旅行社辦理相應的手續。須提交有出國旅游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游費用發票。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出國旅行團,取得的也是5年有效的普通護照。
出國從事商務:在企業工作的北京市居民出國進行商務活動,必須提交與商務活動相應的國外邀請信、工作單位的派遣證明。法人代表本人出國免交派遣證明,但是需要交驗營業執照副本。屬于文化交流的,需要提交北京市文化局或者國家文化部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