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點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金額 |
大連 天津 |
|
2009.11.18- 2009.11.24 |
2009.11.18- 2009.12.31 |
單程 |
|
1800 |
往返 |
3個月 |
3500 | ||||
6個月 |
5000 | |||||
1年 |
5500 | |||||
單程 |
|
1900 | ||||
往返 |
3個月 |
3700 | ||||
6個月 |
5200 | |||||
1年 |
5700 | |||||
札幌 |
單程 |
|
3500 | |||
往返 |
3個月 |
5500 | ||||
6個月 |
7000 | |||||
1年 |
7500 | |||||
首爾 |
單程 |
|
1400 | |||
往返 |
3個月 |
2200 | ||||
6個月 |
3700 | |||||
1年 |
4200 |
本票單條件:
1、航班適用性
1.1、適用于港龍國泰營運航班及其代碼共享航班(包括港龍國泰航班號的由國航營運代碼共享航班)。
1.2、DLC-HKG或v.v.如使用'KA1XXX'之代碼共享航班,每段附加費CNY300,訂座艙位與KA/CX相同。
1.3、行程中必須至少有一段KA航班號的航班。
2、提前訂位/出票
2.1、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
3、中途分程
3.1、去程不允許停留香港,回程可免費停留香港,最長停留期限為7天。
3.2、往來HKG和NGO/OSA/SEL/TYO之間的行程如需停留TPE,需加收附加費CNY600;僅適用于'CX'航班。
4、構成和組合
4.1、允許缺口行程,按兩個雙程的一半計算。
4.2、允許票價組合使用,條件以較嚴格的為準,詳情請來電查詢。
5、更改/取消附加費
5.1、完全未使用的客票可退票,需繳納手續費,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5.2、已部分使用的客票不可退票。
5.3、不按順序使用的客票不可退票。
5.4、所有退票申請必須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期不予辦理。
5.5、可在機票有效期內免費改期。
6、機票簽注
6.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龍航空公司的航班。
7.1、兒童票價為成人票價的75%。
7.2、嬰兒票價為公布運價的10%。
8、其它條款
8.1、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8.2、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