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地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類型 |
有效期 |
票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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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2009.12.31 |
2009.10.10- 2009.12.31 |
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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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0 |
往返 |
1個月 |
4700 | ||||
45天 |
6000 | |||||
3個月 |
6740 | |||||
6個月 |
7680 | |||||
1年 |
7680 |
區域信息(包含的城市):
歐洲: 巴塞羅那 柏林 布魯塞爾 布達佩斯 哥本哈根 杜塞爾多夫 哥德堡 漢堡 倫敦 馬德里 曼徹斯特 米蘭 莫斯科 慕尼黑 奧斯陸 巴黎 布拉格 里加 羅馬 圣彼得堡 斯德哥爾摩 塔林 維也納 維爾紐斯 華沙 蘇黎世 赫爾辛基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北京出發可回上海,價格是北京出發的往返價加上海出發的往返價除以2。
1.2、北京出發可回香港,價格是北京出發的往返價基礎上,公務艙加CNY1460,經濟艙加CNY780。
2、航班適用性
2.1、不適用于AY2XXX和AY4XXX航班。
3、提前訂位/出票
3.1、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
3.2、出票時限以系統顯示為準。
4、中途分程
4.1、Z/R/學生L艙:不允許在HEL停留(目的地為HEL的情況除外)。
4.2、L(6個月)/S/O艙:可免費停留HEL一次,如再次停留需加收CNY730,如有中間加段部分可在HEL免費停留?
4.3、其他艙位:可免費停留HEL,次數不限。
5、構成和組合
5.1、允許缺口行程。
5.2、允許歐洲加段(包括芬蘭境內段),來回程最多允許加2段,單程最多允許加1段。
5.3、各種票價組合詳情請致電查詢。
6、更改/取消附加費
6.1、可退票需繳納手續費,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6.2、可在機票有效期內免費改期。
6.3、去程誤機且全票未使用,機票不允許改期,只可退票。
6.4、回程誤機后機票作廢。
6.5、如果乘客在首段航班沒有按時辦理登機手續,余下行程將被取消。
7、較高點/里程限制
7.1、可累計里程。
8、機票簽注
8.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芬蘭航空公司的航班。
9.1、兒童票價為成人票價的75%。
9.2、嬰兒票價為公布運價的10%。
9.3、無成人陪伴兒童與成人同價。
10、其它條款
10.1、學生憑證明可獲40公斤免費行李額,每件不得超過32公斤。
10.2、學生票可使用代碼共享航班,但免費行李額為20公斤。
10.3、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10.4、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