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地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票價 |
天津 |
2009.07.30- 2009.08.31 |
2009.07.30- 2009.08.31 |
往返 |
2個月 |
3050 | |
2850 |
本票單使用條件:
1、航班適用性
1.1、適用于港龍國泰營運航班及其代碼共享航班(包括港龍國泰航班號的由國航營運的代碼共享航班)。
1.2、全程必須最少包含1個'KA'航班號的航班。
2、構成和組合
2.1、允許缺口行程,按兩個雙程的一半計算。
2.2、不允許混合其他任何價單開票。
3、更改/取消附加費
3.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費以出票時確認為準,不可部份退票。
3.2、退票申請必須于開票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3、可在機票有效期內免費改期。
4、機票簽注
4.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龍航空公司的航班。
5.1、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
5.2、嬰兒票價是公布運價的10%。
6、其它條款
6.1、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6.2、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