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卡爾斯魯厄的德國聯邦法院近日做出裁決,航班誤點超過三個小時以上,乘客可以根據飛行距離向航空公司索賠,最高索賠額可達六百歐元。
一對德國夫婦于2005年購買了Condor航空公司法蘭克福至加拿大多倫多的往返機票。在飛回法蘭克福前,航班因技術故障而推遲起飛25個小時,當時乘客都重新取回行李,并被航空公司安排在旅館內下榻。
這對德國夫婦事后提出索賠要求,但航空公司認為,航班只是被推遲起飛,并沒有取消,因此拒絕賠款。羅瑟斯海姆的地方法院和達姆斯塔特的州法院,也都支持航空公司的觀點。這對夫婦對法院判決不服,繼續上訴至德國聯邦法院。
德國聯邦法院對歐盟相關法律不明,因此將此案遞交給歐盟法院,希望歐盟法院對歐盟的“航空乘客規定”做出法律解釋。
去年11月,在盧森堡的歐盟法院做出判決,認為航空公司應該向這對乘客夫婦進行賠償。歐盟法院裁決,在飛機誤點3個小時以上的情況下,乘客可以根據航程距離,分別得到航空公司250歐元、400歐元和600歐元的賠償。
在歐盟法院裁決之后,德國聯邦法院也做出了有利于這對上訴夫婦的裁決。與此同時,其它四起類似案件也將獲得同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