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fā)點 |
轉(zhuǎn)機點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金額 |
2009.12.23- 2010.01.31 |
2010.01.01- 2010.12.31 |
往返 |
1個月 |
4120 |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不適用于持中國大陸護照的旅客。
1.2、去程限由廣州/深圳出發(fā),回程可回廣州/深圳/香港。
2、中途分程
2.1、如當(dāng)天可直接銜接航班:
2.2、去程或回程可選擇一次免費停留臺北,來回程均需停留臺北需加收CNY1000;
2.3、出票時須確定是否停留臺北,出票后更改或增加停留次數(shù),每次加收CNY1000。
2.4、如當(dāng)天無法直接銜接航班:
2.5、允許去程免費停留臺北一個晚上(轉(zhuǎn)機時間必須在24小時內(nèi))。
2.6、HNL航線:去程不允許停留東京,回程停留東京需繳納手續(xù)費CNY800。
2.7、AMS航線:去程或回程允許停留曼谷,每次需收取手續(xù)費CNY800。
2.8、FCO航線:去程或回程允許停留德里,每次需收取手續(xù)費CNY800。
2.9、去程不允許在臺北作停留。
3、中轉(zhuǎn)
3.1、不提供免費食宿和臺灣過境簽證(TWOV)服務(wù)。
4、更改/取消附加費
4.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費以出票時確認為準,不可部份退票。
5、機票簽注
5.1、不可簽轉(zhuǎn),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中華航空公司的航班。
6.1、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
7、其它條款y
7.1、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7.2、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