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地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類型 |
有效期 |
票價 |
廈門 |
2009.09.19- 2009.09.24 |
2009.09.19- 2009.09.24 |
單程 |
|
3240 | |
珀斯 |
3350 | |||||
3850 |
本票單條件:
1、資格
1.1、僅適用于前往澳大利亞留學的學生使用,出票時需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
2、航班適用性
2.1、適用于港龍國泰運營航班。(包括港龍國泰運營的代碼共享航班)
2.2、行程中至少包含一段KA航班號的航班。
3、更改/取消附加費
3.1、可退票需繳納手續費,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3.2、機票需按順序使用,否則不得退票。
3.3、所有退票申請必須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期不予辦理。
3.4、可在機票有效期內免費改期。
4、機票簽注
4.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龍航空公司的航班。
5.1、不提供兒童及嬰兒票價。
6、其它條款
6.1、港龍及國泰營運航段可享受額外免費10公斤行李。(每人每票計算)
6.2、額外優惠行李總重最多不能超過20KG。
6.3、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6.4、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