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點 |
轉機點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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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2010.06.30 |
2009.12.10- 2010.06.30 |
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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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
往返 |
1個月 |
3190 | |||||
2個月 |
3840 | ||||||
3個月 |
4200 | ||||||
6個月 |
4620 | ||||||
1年 |
5050 |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此票價行程為如下所示:
1.2、1.CAN-x/HKG-目的地-HKG-CAN。
1.3、2.CAN-HKG-目的地-x/HKG-CAN。
1.4、3.CAN-x/HKG-目的地-HKG。
1.5、4.HKG-目的地-x/HKG-CAN。
1.6、5.CAN-x/HKG-目的地。
1.7、6.CAN-HKG-目的地。
2、航班適用性
2.1、適用于港龍國泰營運航班(包括港龍國泰營運的代碼共享航班)。
2.2、行程中至少包含一段CX航班。
3、提前訂位/出票
3.1、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及定妥航段機位。
4、中途分程
4.1、往來CAN和BOM的行程中允許停留BKK一次,加收附加費CNY500并只適用于CX航班。
4.2、往來CAN和BAH的行程中如停留DXB,每次加收附加費CNY500并只適用于CX航班。
4.3、往來CAN和DXB的行程中如停留BOM,每次加收附加費CNY500并只適用于CX航班。
4.4、往來CAN和KHI的行程中允許停留BKK一次,免附加費并只適用于CX航班。
5、構成和組合
5.1、允許缺口行程,按兩個雙程的一半計算。
5.2、允許混艙使用,按兩個雙程的一半計算。
6、更改/取消附加費
6.1、V艙: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費以出票時確認為準,不可部份退票。
6.2、其他艙位:可退票需繳納手續費,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6.3、機票需按順序使用,否則不得退票。
6.4、所有退票申請必須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期不予辦理。
6.5、允許更改,但須于出發日之前取消原訂的航班,否則按誤機處理。
6.6、誤機每次需繳納手續費CNY500。
7、較高點/里程限制
7.1、可累積里程。
8、機票簽注
8.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國泰航空公司的航班。
9.1、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此折扣不適用于任何附加費)
9.2、嬰兒票價是公布運價的10%。
9.3、無成人陪伴兒童與成人價相同,再加收手續費,并僅適用于KA/CX營運的航班;
9.4、(不適用于非KA/CX營運的代碼共享航班)。
10、其它條款y
10.1、留學生每人每票可額外免費托運15公斤行李(不適用于非KA/CX營運的代碼共享航班)。
10.2、出票時需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
10.3、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10.4、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