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地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票價 |
2009.07.01- 2009.12.31 |
2009.07.01- 2009.12.31 |
單程 |
|
3300 | ||
往返 |
1個月 |
5500 |
香港國泰航空公司運價規定:
1,使用低季節性的客票,在開票后允許更改至較高季節性的客票 (但不能更改行程)。 有關客票必須在港龍航空或國泰航空票務處重開和支付票價的差額及另加手續費每次人民幣(CNY)500元,并必須在原來始發航班之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散客經濟艙銷售價的客票,如全部未使用,退票手續費為 CNY500。
3,使用散客經濟艙一年有效期銷售價的來回程客票,如去程已使用需要退回程,則需扣除有關價格表中所列的單程適用價,再加收退票手續費CNY500。
4,使用散客經濟艙短期(有效期少于1年, e.g. 有效期為0-1月 )銷售價的客票,除價單中特別說明以外,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則不得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