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點 |
轉機點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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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2010.06.30 |
2010.04.01- 2010.06.30 |
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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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
往返 |
3個月 |
2670 |
旅行日期:2010年04月01日-2010年06月30日
(旅行日期以航程中第一國際航段的旅行日期為準)
艙位使用條件:
1.去程免費行李額30KG,在機票去程航段的行李額欄標注。
本票單使用條件:
1、航班適用條件
1.1、不適用于CA6XXX、CA3XXX代碼共享航班。
2、提前訂座/出票
2.1、去程不允許OPEN,回程允許。
2.2、出票時限:以PNR生成后電腦中顯示的時間為準。
3、運價組合:規則以最嚴格的為準。
3.1、可與國航銷售價格手冊(包括代碼共享航班價格)和其它特價產品組合使用。
3.2、可與外航航段正常比例分攤、SPA價格組合使用。
3.3允許與國內航段單程比例票價組合使用。
4、變更費用
4.1、自愿變更航班或日期:
4.2、有效期內免費改期
4.3、自愿變更艙位:
4.4、子艙位變更:允許,
A) W/U/V/G/Q/L艙之間: 每遞增一個子艙位收取子艙位變更費CNY300。
B) L/K/H/M/B/D/A艙之間:按相應手冊價格收取差額,手冊中沒有列明價格的Y/C/F艙可以按系統中的公布運價來計算與手冊艙位之間的差額。
C) W/U/V/G/Q/L艙變更至K/H/M/B/Y/D/C/A/F,先按A)變更至L,再按B)變更至所需艙位。
4.5、自愿延長最長停留期:允許。延期申請必須在最長停留期內提出且最長延長至一年。延期費按照相應子艙位變更費雙倍收取。
4.6、自愿退票:
4.7客票完全未使用:收取退票費CNY200,余額退還旅客。
4.8、客票部分使用:退款金額=銷售價格-退票費-已使用航段適用的銷售價格。
(A)僅使用國內段:退款金額=銷售價格-退票費-CA國內段Y票價。
(B)任意方向上僅使用SPA航段:不允許退票。
(C)僅外航SPA航段退票:不允許。
5、客票簽注
5.1、適用客票:CA本票及有999確認的BSP中性客票。
5.2、ENDORSEMENT BOX:NON-END/RER/REF CNY200
5.3、“NOT VALID AFTER”欄:標注最后旅行期限。
6.1、成人陪伴兒童折扣:為成人適用銷售價格的75%。
6.2、無成人陪伴兒童折扣:不適用。
6.3、無座嬰兒折扣: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