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地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倉位 |
類型 |
有效期 |
票價 |
廈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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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2009.12.31 |
2009.08.28- 2009.12.31 |
N |
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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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 |
S |
1420 | ||||||
L |
1790 | ||||||
N |
往返 |
1個月 |
1800 | ||||
S |
3個月 |
2400 | |||||
L |
1年 |
2750 |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廈門始發,回程允許回香港。
1.2、回程HKG-XMN允許更改為HKG-FOC,附加費每人CNY200并僅適用于港龍航空營運的航班。
2、航班適用性
2.1、適用于港龍航空航班(包括港龍與國泰的代碼共享航班)。
2.2、行程至少有一段為KA航空營運的航班。
3、提前訂位/出票
3.1、具體時間以系統顯示為準。
3.2、一年有效期:去程需確定旅行日期,回程可不確定旅行日期。
3.3、其它有效期: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
4、中途分程
4.1、全程不允許停留香港,如需停留香港,則需每人每次支付香港停留費CNY100。
5、構成和組合
5.1、允許缺口行程,按兩個雙程的一半計算。
5.2、往返程允許混艙使用,詳情請來電查詢。
6、較高點/里程限制
6.1、N/S艙:不可累積里程。
6.2、V/L/M/K艙:可累積里程。
7、更改/取消附加費
7.1、1年期:可退票需繳納手續費,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7.2、非1年期:完全未使用過的機票可退票,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不可部分退票。
7.3、客票不按順序使用不得退票。
7.4、所有退票申請必須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期不予辦理。
7.5、可在機票有效期內免費修改預訂。
8、機票簽注
8.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龍航空公司的航班。
9、兒童/嬰兒折扣
9.1、兒童票價為成人票價的75%。(此折扣不適用于任何附加費)
9.2、嬰兒票價為公布運價的10%。
10、其它條款
10.1、持有留學生簽證,國泰及港龍可額外享受10公斤行李(每人每票計算)。
10.2、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10.3、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