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點 |
轉機點 |
目的地 |
銷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單雙程 |
有效期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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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7- 2010.09.30 |
2009.12.17- 2010.09.30 |
往返 |
14天 |
1520 |
21天 |
1790 | ||||||
2個月 |
1960 |
本票單條件:
1、適用性
1.1、此行程為:HKG-KA-MNL-KA/CX-HKGorv.v.。
2、提前訂位/出票
2.1、請按照代理人系統所設置的期限開票。
2.2、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及航段機位。
3、構成和組合
3.1、允許缺口行程,必須使用相同有效期及相同條款號的票價。整個行程必須包含一段KA航段。
4、較高點/里程限制
4.1、可累積里程。
5、更改/取消附加費
5.1、完全未使用過的機票可退票,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
5.2、部份已使用過的機票,不可退票。
5.3、允許更改,須于出發日之前取消原訂航班,否則按“誤機”條款處理。
5.4、客票須在原訂始發航班之前于港龍票務處完成重新開機票等手續。
5.5、誤機每次需繳納手續費HKD600。
6、機票簽注
6.1、不可簽轉,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龍航空公司的航班。
7.1、兒童票價為成人票價的75%。(此折扣不適用于任何附加費用等)
7.2、不提供嬰兒優惠票價。
7.3、無成人陪伴兒童與成人同價,且需加收手續費,僅適用于KA營運的航班。
8、其它條款y
8.1、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
8.2、票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